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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子(给检察官戴紧“箍子”、压实“担子”……)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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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落实办案责任,强化检察官履职尽责的意识,省检察院于近日印发了《山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退出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细则》细化了员额退出管理内容,明确了退出具体情形和方式,对检察官退出员额的管理内容更加具体、方式更加灵活,有效增强了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


给检察官戴紧“箍子”、压实“担子”……


司法责任制实行后,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规范办案,对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细则》的印发实施是省检察院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具体措施,旨在扎牢制度的笼子,给检察官头上戴紧“箍子”、肩上压实“担子”,促进其更好地履职尽责。


给检察官戴紧“箍子”、压实“担子”……


《细则》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中因司法办案退出员额的情形具体细化为办理案件数量不达标、挂名办案等九种不同情形、三十五种具体行为,根据不同行为造成的影响和后果,采取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延期晋升、退出员额等方式予以问责处理,将办案压力层层传导、级级递增,促使每一个检察官入额就要办案、办案就要负责,客观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保证各项问责方式能够落到实处,《细则》明确了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责,通过日常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中的案件数量、质量、效率等进行监督管理,不仅要关注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更要关注发现其在办案过程中的细小环节问题。在具体行为的处理上坚持宽严相济,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通报批评、退出员额。在此基础上,省院每半年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细则》情况进行一次督察,市级检察院每半年对辖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察检查,确保《细则》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山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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