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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保(古代职官制度里的品、阶、勋、爵与公孤)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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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森严,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点。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所谓“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说法,此后,人与人之间的等级日趋繁复。这种情况,在古代的职官制度中,体现为关于在愈来愈多的官与官之间如何分高下、别尊卑的规定,而且愈来愈细。加之古代为了表示官员们的地位与勋劳,又常常授予一些荣誉性的虚衔,这一些虚衔又常与真正的职务(古代称为实职)之称连在一起,令后人很难辨识庐山真面目,容易将表示地位、身份、荣誉的虚衔与实职混淆起来。这里,我们就来将这一堆乱丝略加清理。


首先说“品”,这是古代职官制度中最常见的用以表示官员职务高低的标志,起源于曹魏时期“九品中正”的官僚选拔制度。当时,将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九等,叫作九品,以后将官员的尊卑也分作九个等级,也叫九品。


北魏时,又进行更细致的区分,先将每品分为正与从,即正一品、从一品到正九品、从九品,第四品以下的正与从又各分上下阶,即自正四品上阶、正四品下阶、从四品上阶、从四品下阶一直到从九品上阶、从九品下阶。这样,就由最初的9个等级发展为30个等级,其中分品分阶,一般合称“品阶”。


这种等级区分在唐、宋时期被沿用,只是武职是从正三品起就分上下阶,形成为文职分30等“品阶”、武职分32等“品阶”的制度。


隋与明、清,则只保留九品之中分正从的办法,不再分上下阶,而且文职武职一致,成为整齐划一的由正一品到从九品的18个等级。


以清代为例,内阁大学士为正一品,六部尚书为从一品,总督为从一品,巡扰为正二品,布政使为从二品,知府为从四品,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散州知州为从五品,知县为正七品,县丞为正八品,主簿为正九品,典史为从九品。只有九品之内的职务才叫“官”,当时称为“流内”。九品之外即没有品级的叫“流外”,或叫“未入流”,就不是“官”,而是“吏”了。


“阶”,是与品有关或者说是由品所派生的另一套等级,始于唐代。原来自汉代开始,朝廷就时常对一些有功之臣或元老重臣在本身的官职之外加赐一些称呼,并无实职或实责,成为荣誉性的虚衔,如文官加某某大夫,武官称某某将军之类。陪代就明确加以区别,称实际的官职为“职事官”,用以固定其职守;称种种无实职的官衔为“散官”,用以定其班位。


到了唐代,进一步将种种散官称号进行整理和补充,明确其等级,专门用作标志一个官员身份级别的称号,使人一见到或一听到这一称号就能明白该官员的品级,这种称号就称为“阶”、“阶官”,或仍叫“散官”,其实也就是几品、儿品的代称。例如唐代文官有九品30级,正一品授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经常空缺未授,实际上只有29级,所以就设置29个文官的“阶官”,用以表示29个品阶。为方便读者,我们将其按从一品到从九品下阶的次序排列如下: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议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朝请郎、宣德郎、朝散郎、宣议郎、给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务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将仕郎。


《唐故中大夫福州刺史管府君神道碑》,其中就有一连串的“阶官”,仅以文官阶官为例,管元惠最先“拜朝散大夫”,“加朝议大夫”,“加中散大夫”,“增级至中大夫”,至死,仍称“中大夫”,这就反映了他由从五品下阶升至从四品下阶的升迁过程。


又如,杜甫的名诗《春日忆李白》中有句云:“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庾开府,指庾信,他在北周时为开府仪同三司,唐代为阶官之称,故而称他为庾开府,他的文集也称《庾开府集》。这种“开府仪同三司”之类的阶官之称在古代文献中是经常见到的。


宋、元、明、清各代,均继承了阶官的制度,只是阶官的名称与设置的多少有所不同而已。宋代将阶官统称为“寄禄官”,表示仅用来区别其等级,以便明其俸禄,比较鲜明地体现了阶官制度的真正内涵。而且,无论各代,在表明一个人的官衔身份时,常常在一开始就先列其“某某大夫”、“某某郎”之类的阶官,使人一望便知其地位之高下,知道他是几品官。


明清时期的阶官与品级完全对应,官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如果低品的官职加授较高的品级,就授与较高的阶官。如知县,按例为正七品,若被加五品衔,就授予正五品的奉政大夫的阶官,可以服用五品官才能服用的服饰。有时完全无实职的人也可以得到阶官的称号,可以服其服饰,享其虚荣,这里以读书时接触较多的清代制度为例,列举其文武阶官如下:文阶18级:光禄大夫、荣禄大夫、资政大夫、通奉大夫、通议大夫、中议大夫、中宪大夫、朝议大夫、奉政大夫、奉直大夫、承德郎、儒林郎、文林郎、征仕郎、修职郎、修职佐郎、登仕郎、登仕佐郎。


武阶18级:建威将军、振威将军、武显将军、武功将军、武义都尉、武翼都尉、昭武都尉、宣武都尉、武德骑尉、武德佐骑尉、武略骑尉、武略佐骑尉、武信骑尉、武信佐骑尉、奋武校尉、奋武佐校尉、修武校尉、修武佐校尉。


“勋”,也是始于唐代,其来源仍是前代所加的各种荣誉性的散官虚衔。唐代除规定了一套上述的阶官制度外,又利用过去的散官虚衔搞了一套授予有功勋的臣僚的荣誉性称号,叫作“勋”,通称为勋官,共12级(或称为12转):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若以“12转”相称,则最低的武骑尉为第1转,最高的上柱国为12转。


宋、辽、金、元均沿袭了唐代的勋官制度,其名称也基本如唐制。明代又分为文勋与武勋,名称也与过去不同,较为特殊,今简介如下:文勋10级;左右柱国、柱国、正治上卿、正治卿、资治尹、资治少尹、赞治尹、赞治少尹、修正庶尹、协正庶尹。武勋12级;左右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部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与品级比较,这些勋级相当于正二品到从七品。


清代废除了勋官制度,将“勋”与“爵”合而为一,这也是我们所应当知道的。


“爵”,比较常见。在所有表示官员地位高下的称号中,爵的起源最早。据《礼记·王制》记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郑注:“禄,所受食;爵,秩次也。”可见爵就是贵族官僚的等级。


关于周代是否有严格的五等爵制的问题,过去经学家多持肯定态度,但现代学者则大多予以否定。不过,在各国诸侯及贵族中,曾有过公、侯、伯、子、男这几种称呼,确也是事实。


现在可以确知的最早的爵位等级是战国时的秦国,商鞅变法时将过去的爵位制加以整顿,明确规定为20级。由20级至1级分别是:彻侯、关内侯、大庶长、驷车庶长、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长、左庶长、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袅、上造、公士。凡是在战争中取得军功者均可得到爵位并得到相应的权利。其中,第1到第8级是民爵,第9到20级才是官爵,爵分官民,这在我国历史上是仅有的。秦始皇东巡时,在泰山一棵大松下避雨,遂封此松为“五大夫松”,即是秦爵的第九级,为官爵的最低一级。后世以“五大夫”为松的代称,溯源当至此。


汉代封爵无明确的制度,但事实上只有王、侯二等(这是按文献记载的一贯说法,近年来在考古材料中发现汉代也有爵20级)。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击溃项羽的需要,封了七个异姓的“王”,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等。后来除远在南方而又势力单弱的长沙王吴芮之外,全被刘邦剪除,刘邦还立下誓约:“非刘氏不王,非功臣不侯。”所以,汉代只有皇子才能封王,通称诸侯王;异姓只能封侯,通称为列侯。


诸侯王的庶子在封国内再分封,也封为侯,通称为王子侯。汉代凡封王侯者,都有一块作为俸禄的食邑,称为“食封”。列侯的食邑大多是县,也有以乡、亭为食邑的,就称为乡侯、亭侯,如汉初刘邦封许负为鸣雌亭侯,汉末曹操封关羽为汉寿亭侯(一些不明汉制的读者常将“汉寿亭侯”误解为汉代的寿亭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直沿用着县侯、乡侯、亭侯的名称。


魏晋以后,爵位制度逐渐系统化,只有极少数高官才能授爵。在隋唐时期,除少数例外,只有皇室才能封王,异姓功臣则封公、侯、伯、子、男等若干等级的爵位。唐代的爵位是: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


这段时期的爵位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同姓封王,如李世民登位前封秦王,李孝恭封河间郡王,李道宗封江夏王。异姓功臣则只能封其他爵位,大家所熟知的人物如魏徵封郑国公、李靖封卫国公、褚遂良封河南邢公、裴行俭封闻喜县公、陈玄礼封蔡园公、薛仁贵封平阳郡公、高力士封渤海郡公等。但也有个别例外,如杨坚在北周曾封随工,李渊在隋代曾封唐王,李光弼、哥舒翰和郭子仪在中唐因巨大军功曾分别封为临淮王、西平郡王和汾阳郡王,李克用在唐末曾封晋王。

2.西晋以来,爵号上若加“开国”二字,先是专门表示对开国功臣的尊宠,以后就成为一种高位的爵级,不加“开国”二字者就称为“散爵”,地位稍低。

3.给子爵位之后,一般并不增加物质待通,只有在爵位之后再加上“食实”封若于户”者,才有一定的收入,但也并不是真要去食封若干户。至于名义上的食邑,则纯属虚物。


宋代爵级基本未发生变化,大家较熟悉的人物如石守信封卫国公、寇准封菜国公、韩琦封魏国公、文彦博封潞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封温国公等。后世所称的韩魏公、王荆公、司马温公等,均由其爵称而来。


和唐代一样,宋代也有个别异姓封王的,如童贯曾封广阳郡王,张俊曾封清河郡王。此外,大将死后可以追赠为王,如岳飞被追封鄂王,韩世忠被追封蕲王。


明代的爵级最简单,只有公、侯、伯、子、男五种,而除开国之时五种均授外(如朱元璋与陈友谅在鄱阳湖大战之后,一次就封赠死去之将13人为侯,2人为伯,14人为子,7人为男),后来不再授子、男,故实际上只有公、侯、伯三种,而且在爵号之前不再是都冠以地名,也可冠以懿称,连一点食封的虚名也不保留了,如明代大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蓝玉封凉国公,而刘基则封诚意伯、江彬则封平虏伯。明代异姓功臣生前均不封王,但死后可以追赠,如徐达为中山王、常遇春为开平王、沐英为黔宁王、汤和为东瓯王,都是死后追赠。


清代的爵位分为两个系统,一是皇族的爵级,分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宁、镇国公、输国公、镇国将学、辅国将军、奉国将学、奉悬将学10级。


二是皇族之外的爵级,则分为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以上各级又分为3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9级。例如清军南下时的大将阿济格、多锋、豪格等都是努尔哈赤之子。故直接封。为英亲王、豫亲王和肃亲王。博格是努尔哈赤之孙,故先封贝勒,加封端重郡王,再进为端重亲王。另一大将图赖不是皇族,就只能封一等公。张勇是汉族,就封为一等侯。


清代中叶的大贪官和珅曾封一等公,在四川镇压白莲教起义的额勒登保和德楞泰都曾封三等公。四川崇庆人、名将杨遇春曾封二等男。清末的曾国藩曾封一等侯(清代的汉族文官无封公者,封侯也以曾国藩为第一人),左宗棠曾封一等伯,进二等侯,李鸿章也曾封一等伯。


清代制度,汉族是不能封王的,唯清初有例外,就是原为明朝大将、降清后成为清朝大将的吴三桂、孔有德、尚可喜和耿仲明,清廷为了招诱更多的明将降清,特地破例封吴为平西王、孔为恭顺王(后改定南王)、尚为智顺王(后改平南王)、耿为怀顺王(后改靖南王),故而时人以藩王视之。后来吴三桂、尚之信(尚可喜子)、耿精忠(耿仲明孙)又叛清,故称为“三藩之乱”。


我们阅读古籍时还经常会遇到另一类表示古代最高级荣誉的虚衔-“公”与“孤”。

“公”与“孤”,就是古代的“三公”与“三孤”。“三公”起源很早,据先秦的若干文献记载,周代就有两种“三公”;一种是太师、太傅、太保,一种是司马、司徒、司空。相传西周初年,武王去世之后,曾以太公望为太师、周公为太傅、召公为太保,用以辅保年幼的周成工,故而后世沿置,作为朝中德高望重的最高级官员的荣誉性称呼,合称为“三公”或“三师”。


周代的司马是统率军队、指挥作战的最高官;司徒即司土,是管理民政、指导农业的最高官;司空即司工,是治理水土、管理手工业的最高官。中央的这三巨头,也被尊称为“三公”或“三司”。


“三公”之制到西汉才真正明确,以朝中执收的三巨头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或者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而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之上的虚衔。到了中央执政权转到皇帝身边的内朝官尚书之后,太师、太傅、太保则称为“三公”,成为完全徒有虚衔的高位,但仍有很高的荣誉,所以东汉时虽然尚书掌握实权,但尚书的全名仍叫“太傅录尚书事”,要把“太傅”头衔加在前边。自汉以降,太师、太傅、太保这“三公”一直作为最高荣誉的虚街,直到明清。


所谓“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又合称为“三少”,起源于汉代,《通典》卷20的解释是:“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也就是说,这是仅次于“三公”的荣誉性虚衔,自设置以来就无实职。


西晋以后,又将汉代的太子太傅与太子少傅的官职发展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也称为“三师”、“三少”,或“东宫三师”、“东宫三少”,或统称“东宫六傅”,成为虚衔。北魏、北齐仿晋制沿设,隋以后相沿不变。这些“东宫六傅”名为辅导太子的师保,其实并不去东宫尽职,是与“三公”、“三孤”一样的荣誉衔,地位仅次于“公”、“孤”。也由于是荣誉性的虚衔,所以清代康熙以后正式废除了立太子之制,再也没有太子,可是东宫六傅的虚衔却仍然保留。


这样,自隋唐以来,我国历代都有“公”、“孤”系列的12种名义,计有:太师、大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这些虚衔既无实职、无官属,也无定员,只用末满足高级官员增加荣誉的需要,作为大官们的加衔,故而历史上不少著名人物的头衔中往往都有“公”、“孤”系列的加衔。


就明清时期来讲,加“公”、“孤”衔有以下几个特点:

1.凡一、二品大员,普遍加封,同一虚衔可以由数人同时担任。2.“公”、弧”系列中相对比较,地位较低的是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按当时惯例,无论何种高官,包括正一品的大员,初次加公”、“孤”衔一般仍从这二品的“东宫六傅”的较低衔开始。


由于太子称东宫,故“东宫六傅”又称为“宫衔”,太子太保称“宫保”,所以一般人对凡加“宫衔”者均尊称为宫保。比如光绪年问的四川总督丁宝桢就长期被尊称为丁宫保,丁家传统菜肴“宫保肉丁”之名也就一直用到今天。


3.由于“公”、“孤”是虚衔,故而可以无休止地加封,一人可身任数衔。如明代张居正,先封太子少保,兼太保,加太子太傅,加少傅,又加太子太师,再加少师,最后加太傅,进太师,走完了从太子少保到太师的全过程。又如清代的洪承畴,本是明代的太子太保,降清后保留太子太保衔,后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又授太保兼太子太师,再加太傅仍兼太子太师。由是也可看出,这一系列的“公”、“孤”是如何的无实职。


4.也正因为“公”、“孤”是虚衔,所以常用来作为对死者的封赠,例如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三人在死后都被追赠为太傅。



来源:历史如来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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