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新增共享汽车(报警才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半年被他人开出近百次,变成了共享车)

2024年03月09日 来源: 点击:

自己的车变成,共享汽车?你以为自己车在地下车库就安全了?其实它已经被别人开走了。

报警才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半年被他人开出近百次,变成了共享车


近日,深圳坪山区的车主黄先生是一名白领,他有一辆宝马汽车,平时都停在小区的地库里。 一天在他准备开车上班,却发现自己的车位上停着一辆陌生的车。他在地库里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自己的车。他觉得很奇怪,随即报了警。

警方调看了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发现了更为诡异的事情。从九个月前,黄先生的车就多次进出小区,但是很多时候并不是黄先生在开车。有时候,黄先生还在家里,车子却被开出了小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由于没有发现嫌疑人的具体样貌,警方决定在停车场附近蹲守,寻找嫌疑人。果不其然,守了三个小时,他们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男子。他走到了黄先生的宝马车前,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车门。警方立刻冲上去,将他制服。经过审讯,他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报警才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半年被他人开出近百次,变成了共享车


男子杨某是一名失业者。一天他去朋友家取行李,经过黄先生家门口,发现大门没有关。他一时贪婪,就溜进了黄先生家的书房,等待机会下手。等到黄先生出门上班,将门锁上后,他马上出来,搜寻起财物。他在黄先生卧室里找到了1000元人民币和2000元港币,就准备离开。结果,他发现大门被锁了,就在客厅抽屉里找起钥匙。最后,他在电视柜里发现了一把车钥匙和一把大门钥匙,他就顺手牵羊,将车钥匙也拿走了。

拿到车钥匙后,杨某就在停车场寻找车辆,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他以为黄先生已经发现了,就打算放弃。过了三天,他又来到了小区,这次他终于在停车场里找到了黄先生的宝马车。他毫不犹豫,就将车开出了小区,去吃了个夜宵,然后又将车还了回来。

据杨某交代,当时他正处于求职碰壁期,开上这辆宝马车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成功人士,享受着高档的生活。他体会到了这种快感后,就和黄先生打起了“游击战”。每次用车前,他都会先去黄先生家门口观察一下,如果看到黄先生的鞋子在门口,就表示黄先生下班回家了,他就会大摇大摆地走到地库,开着不属于他的车出门。最终男子被拘留,十日罚款500元。

报警才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半年被他人开出近百次,变成了共享车


这样的案件,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杨某偷走了黄先生的钱和钥匙,显然具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因此构成了盗窃。但是,他开走了黄先生的车,却没有占有的目的,而是与其错峰用车,还把车还了回来,这是否也构成了盗窃呢?

这里,我们可以参考一个类似的案例。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奔驰汽车,却没有按约定归还,而是将车辆转租给他人,或者自己使用。经过多次催促,陈某才将车辆还给了租赁公司。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的理由是,陈某在租赁车辆时,就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他将车辆转租给他人,或者自己使用,都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使用车辆的功能。他虽然最后将车辆还给了租赁公司,但这并不能消除他的犯罪事实和责任。

报警才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半年被他人开出近百次,变成了共享车


根据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盗窃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不在于是否有实际占有的行为。杨某虽然没有将黄先生的车据为己有,但他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享受高档生活,而不是为了使用车辆的功能。他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黄先生的财产权,损害了黄先生的利益,因此,他的行为也应该构成了盗窃罪。

那么,杨某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这要看他盗窃的数额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杨某偷走了黄先生的钱和钥匙,数额为3000元人民币和200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约为2600元,属于数额较大。他还开走了黄先生的车,虽然没有实际占有,但也应该按照车辆的价值计算数额。根据网上查询,一辆宝马汽车的价格大约在30万元左右,属于数额巨大。因此,杨某的盗窃数额总计在3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报警才发现,自己的宝马车半年被他人开出近百次,变成了共享车


其实,根据网络上的数据,私家车被盗用的情况并不少见。据统计,2019年,全国共发生私家车被盗用的案件约2.5万起,涉及金额约1.5亿元。其中,有些是因为车主的疏忽,比如忘记锁车门、留下钥匙、不安装防盗装置等,导致车辆被盗用。有些是因为车主的信任,比如借给朋友、亲戚、同事等,结果对方不归还或者转手出售等,导致车辆被盗用。有些是因为车主的无知,比如在网上租车、买车、卖车等,结果遇到了骗子,导致车辆被盗用。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私家车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车主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自己的车辆被盗用。同时,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一旦发现车辆被盗用,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您对这种事件是一个什么看法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跟大家一起分享您的观点和看法,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请给我点赞和关注,您的支持是我创作的最大动力。感谢人您的阅读和支持,我们下次再见!

#爆料##记录我的2024##我来唠家常##自家豪车被陌生人“错峰用车”

(以上内容根据真实内容改编,部分内容为杜撰,请理性观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