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汽车改装(客车改“房车”、拿拖拉机证开大货…青岛再曝光26起交通违法)

2024年01月11日 来源: 点击:

齐鲁网青岛4月24日讯4月23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了今年第7批26起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部分典型案例,涉及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超载等。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严查整治模式。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开展针对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曝光警示力度,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客车改“房车”、拿拖拉机证开大货…青岛再曝光26起交通违法

案例一:拿着拖拉机证开大货被查,证还是7.8万买的

4月15日下午,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大泽山镇巡逻时高望山村东巡逻时,看到一辆挂着拖拉机号牌的大货车开过来,民警要求驾驶人停车出示证件。驾驶上递上来的驾驶证、行驶证也都是拖拉机证件,民警当场将车辆暂扣。

经查,驾驶人王某某系平度市店子镇人,2015年5月份,他通过朋友介绍花7.8万元钱从昌邑一陈姓车贩手中买了这辆悬挂鲁08/05023拖拉机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和鲁08/05023拖拉机号牌的行驶证,准备用来搞运输。据王某某陈述,每年审车时他就把行驶证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给昌邑陈姓车贩提供的地址处,同时通过农行转账2000元给陈姓,让其帮忙审车。约一周左右就能审好,然后老陈再把证件给邮寄过来,行驶证的副证上就有了检验合格有效周期的年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一款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第一款第七项将对王某某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收缴其持有的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行驶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一款对其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客车改“房车”、拿拖拉机证开大货…青岛再曝光26起交通违法

案例二:大客车被改“房车”

4月14日6时许,青岛开发区交警四中队在茂山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自东向西的大客车,民警从车窗望进去发现这辆大客车竟然看不到座椅,而且有一部分车窗还被一些遮挡物挡住,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停并示意其靠边停车。民警上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客车内部结构完全改变了,床、桌子、厨房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完全演变成一辆“房车”。

随后民警让驾驶人出具驾驶证、行驶证等先关证件,该驾驶员胡某支支吾吾称驾驶证没带。现场民警通过其身份证查询,驾驶员胡某持有C1E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而根据其大客车所悬挂的鲁F73***车牌号查得的车辆信息显示该车已经注销,后经询问得知,该车牌为胡某套用其他车辆的。原来,胡某平时做些小生意,这辆车就是他改装后用来给工地做饭用的,不做饭时自己就睡在这辆车内,这样就随时开到工人多的工地去卖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胡某因其准驾不符、未带驾驶证、改型、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面临记25分,罚款4550元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客车改“房车”、拿拖拉机证开大货…青岛再曝光26起交通违法

案例三:躲猫猫+打时间差 4辆超载大货车被逮正着

司机总是带着侥幸心理,以为避开交警工作空挡违法超载运输,就可以万事大吉,哪知交警来了一个“突袭”,4辆违法运输大货车驾驶人被逮了个正着。4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一场针对货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20日下午晚高峰,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民警在双元路嵩山路口治理违法大货车时,有两名男子在路口转悠,还时不时的打手机。民警撤岗后,两个男子也不见了,民警怀疑这两个男子是来“侦察”的。不久后,民警杀了一个回马枪,来到路口后,民警发现两辆重型半挂大货车和两辆自卸大货车一前一后,沿双元路由北向南驶来,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司机下车后,民警发现有两名司机眼熟,就是刚才在路口侦察的两名司机。经称重4辆大货车全部超载30%以上。4辆超载大货车被民警依法暂扣。原来,这4辆大货车司机都知道自己的车违法超载,为了达到不被处罚的目的,4辆车躲在不远一社区处,为了打时间差,4个人推荐2人前去路口侦察,等到民警撤岗后再通过。不料,民警杀了一个回马枪,待4辆车司机驶近路口处发现了民警,此时已无法掉头,只好束手就擒。

因4辆大货车全部超载30%以上,每辆车驾驶人被处于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此次行动,城阳交警大队查获货车非法加装高栏板违法行为10起,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7起,大货车违法超载违法行为12起。

附:2018年第7批部分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客车改“房车”、拿拖拉机证开大货…青岛再曝光26起交通违法客车改“房车”、拿拖拉机证开大货…青岛再曝光26起交通违法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